近年中國政府積極打貪,許多高官中箭落馬。 (歐新社)
高佳菁/核稿編輯
〔財經頻道/空煙彈〕近年北京強力打貪,三不五時就傳出有高官中箭落馬,但卻有兩人在習近平執政時期處以死刑,據傳就是碰觸習近平的「10億元人民幣紅線」(約新台幣44.8億元)。中媒指出,中國社會正廣泛討論貪官被執行死刑的標準是端看涉案金額,「10億元人民幣是門檻」的傳言甚囂塵上。
中國官媒新華網報導,內蒙古貪官李建平因收賄、涉貪,總金額高達30多億元人民幣(約新台幣134.4億元),因而被判死刑。正當李建平被執行死刑的消息傳出後,中國網友很快翻出了另一貪官被判死刑的案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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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2021年初,華融資產管理公司原董事長賴小民涉貪金額為17.88億元人民幣(約新台幣80.1億元),也被執行死刑。
據報導,新浪網轉發了一篇中國社媒文章,內容提到涉貪關於「10億元人民幣死刑」、「數億人民幣死緩」的司法紅線。而中國唯二被判死刑的涉貪官員,包括李建平和賴小民,似乎都符合這個標準。
內蒙古自治區法制研究室原副主任杜文指出,確實有10億元人民幣的紅線。他稱,中國政府曾在文件中明確對10億元人民幣的司法紅線做了規定,但他已記不清是什麼文件。
不過,杜文指出,中國當局所公布的涉貪金額可能都不是真實的。因為「中國貪官對外公布的數字並不是有多少就公布多少,而是需要多少就會公布多少」。他強調,這是對貪腐官員辦案的通例。
中國人權律師吳紹平表示,關於「十億紅線」的說法未必是空穴來風,貪腐10億元人民幣才適用死刑的規定,可能是中國政治的一個潛規則。